死緩兩年兩年后會執行嗎?
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是指對應當判處死刑,但又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在判處死刑的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實行勞動改造,以觀后效。作為我國一項獨特的死刑執行制度,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緩刑兩年后會不會執行死刑,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業,如果沒有故意犯罪的,一般是減為無期徒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條 【死緩變更】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死刑;對于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適用死緩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罪該處死;二不是必須立即執行死刑的。
對于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有以下六種法律效果:
1、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
2、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
4、對于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5、限制減刑: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6、終身監禁:因貪污賄賂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死緩是否被執行要看在死緩期間的個人相關表現,如果個人表現良好沒有進行相關的犯罪,那么就可以被判處無期徒刑如果是有重大立功表現的話,可以減刑的。所以具體執不執行,要根據犯罪分子的相關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一般來說如果表現好的話就不會被判處死刑。
死緩兩年是怎樣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死緩和死刑的區別有哪些?
死緩限制減刑能否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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