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單位犯罪的審查起訴能委托辯護人嗎 ?
根據法律規定,自己為自己辯護和委托辯護人辯護都是被告人的權利,但是,如果被告人有以下情況的,就必須有辯護人為其辯護,即使被告人不愿自行委托辯護人,法院也必須為其指定辯護人:
1、盲、聾、啞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2、開庭時不滿18周歲的;
3、可能被判處死刑的。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六條 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
(一)盲、聾、啞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二)開庭審理時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人。
三、第三十八條
被告人堅持自己行使辯護權,拒絕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為其辯護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并記錄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釋第三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拒絕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為其辯護,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辯護人,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為其另行指定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并進一步完善了委托辯護律師的程序。《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據刑事訴訟的規定,針對審判階段的委托辯護人程序問題作了進一步規定。
四、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為了進一步明確有關訴訟法權利告知問題,《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十九條規定:“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應當告知其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被告人屬于應當提供發法律援助情形的,應當告知其將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告知可以采取口頭或者書面方式。“
1.人民法院受理單位犯罪案件,除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查外,還應當審查起訴書是否列明被告單位的
2.被告單位的訴訟代表人,應當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被指控為.
3.開庭審理單位犯罪案件,應當通知被告單位的訴訟代表人出庭。沒有訴訟代表人參與訴訟的,應當.
4.被告單位的訴訟代表人享有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有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開庭時,訴訟代表人席位于.
5.對應當認定為單位犯罪的案件,人民檢察院只作為自然人犯罪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建議人民檢察院.
綜上所述,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除了自己可以為自己辯護外,還可以委托其他人為自己實施法律辯護,如果犯罪嫌疑人身體殘疾,或者未成年,或者可能被判處死刑的期限,人民法院應當指定別人為其辯護,如果犯罪嫌疑人經濟困難,沒有辯護人,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為其辯護。
單位犯罪和犯罪團伙有哪些區別?
在我國單位犯罪如何委托辯護人
拒執罪單位犯罪主體的參考依據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刑事賠償多久可以拿到賠償款
2020-12-02持股百分之五后增減百分之五時的公告
2020-12-30岀資人是否承擔連帶責任
2020-12-04交通事故一般什么時間起訴
2020-12-26掛牌和上市是什么意思,二者有什么區別
2021-01-01虛假離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1-01-18合同關系可否以侵權責任訴訟
2021-02-21網簽的房屋可以保全嗎
2020-12-20房屋繼承公證的幾大注意事項
2020-11-14故意在超市摔倒超市有責任嗎
2020-12-15首套住房能沒收嗎
2021-02-22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變更勞動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1-03-04保險合同生效的三個要素是什么
2020-11-13保險公司為什么拒絕賠償
2021-02-06司法鑒定費用保險公司該承擔嗎
2021-03-14財產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時的相關事項有哪些
2020-12-22土地轉讓不經過集體可以嗎
2021-02-20沒公布拆遷補償方案合法嗎
2020-12-13哪些情況的房屋沒有房產證也可以獲得拆遷費
2020-11-25拆遷安置房辦產證要多少錢
2021-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