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對于生命的危害極大,尤其是工程事故,如果因為在施工過程中的疏忽或者使用不合法材料造成工程事故,其危害范圍是極其大的,后果也是極其慘烈的。國家對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問題處罰有明確條文規定,下面將為您詳細介紹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罰的國家條列規定。
一、《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
1、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勘察、設計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或者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依照前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吊銷資質證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2、和工程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和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3、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工程監理單位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合同約定的監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4、第六十七條 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
(2)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 第六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5、第七十四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刑法有關條款:
1、第一百三十七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建質[2010]111號)中規定:
2、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事故負有責任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施工圖審查、質量檢測等有關單位分別給予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其中一項或多項處罰,對事故負有責任的注冊執業人員分別給予罰款、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終身不予注冊其中一項或多項處罰。
因為可能性的危害極大,國家對于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罰是相當嚴重的,但是,發生事故之后,再多的賠償也不能換回生命。以往有很多因為施工失誤或者貪污腐敗造成巨大事故的案例,我們應該以此為戒,在施工工程中認真細致,做好施工工作,使用國家合法的材料,不偷工減料,爭取把工程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以上就是律霸為您帶來的講解,如果您還有其他有關法律問題,可以咨詢律霸網站上的專業律師進行解答。
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質量責任由承包方承擔之一般原則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特價商品不退換合法嗎
2021-03-07違法多長時間不追究
2020-11-23行政訴訟證據規定哪些
2020-12-10保險公司法律顧問費
2021-02-19委托合同中對任意解除權的排除約定效力如何
2021-01-15孩子探望權,父母一方被禁止探望孩子怎么辦
2021-01-10男女沒辦理結婚證該怎么離婚
2021-01-22學生在學校受傷班主任有責任嗎
2020-12-03換崗位屬于勞動合同變更嗎
2020-11-11如果公司倒閉怎么賠償
2020-11-23怎樣界定外出務工人員
2021-03-13自離后公司不開離職證明合法嗎
2020-12-31“三個期限”避免保險合同糾紛的方法有哪些
2020-12-21保險合同的概念是怎么樣的
2021-01-05高血壓跌倒死亡是意外嗎可以找保險公司理賠嗎
2021-03-01四川省的商業車險二次費改啟動了
2020-12-08保險合同理賠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2020-12-19保險理賠后次年保費一定會上漲嗎
2021-02-21鼓勵保險公司承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2021-02-03荒山承包年限
202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