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開庭?
民事案件立案后一個月左右才會開庭,民事案件立案后,開庭時間跟送達和適用程序有密切關系,依據《民事訴訟法》相關關于審限的法條規定及原則,一審一般是立案后5日內移送至審判部門,之后就要看何時送達和適用程序了:
1、如果適用的是簡易程序,審判部門應當在5日內向當事人送達,法院在當事人在收到應訴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開庭;
2、如果適用的是普通程序,則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開庭;
3、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則需要公告送達,公告送達的期限是60天,公告送達期滿后視為送達,可安排開庭。
二、民事案件關于立案開庭時間的相關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對于已經滿足了立案標準的民事糾紛案件,確實處于在一定的期限范圍之內審理結束。一旦的民事案件,從立案到開庭審理,不會超過一年的時間,具體的開庭日期,需要結合法院近階段處理的糾紛案件來確定,一般的案件需要在立案一個月左右就開庭審理。
公安立案之后是什么程序
立案到開庭要經歷什么,立案多久開庭?
立案偵查不予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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