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局經濟偵查科的工作內容有哪些?
1.對走私假幣、出售、購買、運輸假幣、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等一些經濟案件進行偵查;
2.對擅自設立金融機構、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隱匿、銷毀會計資料等一些金融犯罪進行偵查;
3.對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票據詐騙、金融憑證詐騙案、信用證詐騙、信用卡詐騙等經濟詐騙案件進行偵查;
4.對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偵查;
5.對偽造、變造金融票證、國家有價證券、股票、公司、企業債券,以及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等經濟犯罪進行偵查;
6.對其他經濟犯罪進行偵查。
二、經濟犯罪的罪名
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詐騙罪,挪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經營罪,抽逃注冊資金罪,信用證詐騙罪,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走私普通貨物罪,虛假廣告罪,侵犯商業秘密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非法出售發票罪,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假冒專利罪,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騙取出口退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抗稅罪,保險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票據詐騙罪,貸款詐騙罪,洗錢罪,逃匯罪,騙購外匯罪,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用帳外客戶資金非法拆措、發放貸款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證券、期貨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等。
經濟犯罪是比較常見的犯罪類型,在司法實踐中,對于經濟犯罪的立案偵查和證據搜集應當由司法機關的經濟偵查科來進行處理,具體情況應當結合經濟犯罪的犯罪事實來處理,對于嚴重的經濟犯罪行為,需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來進行司法判決。
常見的經濟犯罪報案需要提供哪些證據材料?
經濟犯罪案件立案標準是什么?
經濟犯罪偵查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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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侯學超律師,畢業于鄭州大學法學院,現為浙江同舟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曾從事多年的企業法務工作,處理了大量的民商事糾紛,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訴訟技巧,能夠針對具體案情做出具體分析并制定相應的策略,努力為每位當事人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自執業以來秉承誠信、謹慎、嚴謹、細致的執業理念,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維護和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擅長領域:民商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婚姻繼承、交通事故、公司治理與股權糾紛等。 咨詢電話:13780097531(微信同號),來律師事務所面談時,請提前預約。 辦公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高新區江南路666號寧興大廈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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