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涉嫌非法拘禁辯護詞的結構有哪些?
(一)標題。可寫“關于×××(人)××××案的辯護詞”。
(二)前言
交代辯護人的合法地位。同時簡要說明辯護人事前進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閱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會見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師)。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說明辯護人對此案件的基本觀點。如認為公訴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實不能成立,或定罪不當,等等。
(三)辯護理由
這是“辯護詞”的主體部分,從事實上、從法律上、從被告的認罪態(tài)度上提出辯護理由。具體可從分析公訴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實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辯護理由;或者運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見,針對起訴書中提出的罪名發(fā)表意見;認罪態(tài)度主要是根據(jù)黨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提出可以從輕的理由。
(四)結尾。歸結辯護理由,提出有關判處被告的建議,寫明辯護人姓名,并注明具體日期。
二、非法拘禁罪一般怎么判?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jié)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三、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續(xù)時間超過24小時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
4、非法拘禁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
5、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
為了正確適用刑法,現(xiàn)就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解釋如下:
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如果單純的了解辯護詞的結果的話,可能所有人通過以上資料都大概勾勒出了辯護詞的輪廓,不懂法的人只知道只要是未成年人涉嫌犯罪都可以從輕處罰,可寫辯護理由的時候可能就會顯得非常的不專業(yè)。但辯護詞不會因為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就有特殊的寫法了。
非法拘禁罪與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怎么區(qū)分?
非法拘禁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非法拘禁罪的拘禁時間是多長?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企業(yè)律師是專職律師嗎
2021-02-11上市公司是什么
2021-02-28最新企業(yè)破產法全文
2021-03-111萬借條違約金能寫多少
2021-03-23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最高法院將出臺勞動案件司法解釋
2021-01-25協(xié)議管轄錯誤怎么辦
2020-11-24家里失火國家有賠償嗎
2021-02-21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怎么賠償
2020-11-18股權激勵糾紛是否屬于勞動仲裁
2020-11-21團體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嗎
2020-11-13什么是保險理財
2021-03-05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關系
2021-03-02保險代理合同范本
2020-11-21土地出讓金的性質是什么
2021-02-09土地轉讓稅費有哪些
2020-11-15《土地管理法》對農村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標準有什么規(guī)定
2021-03-21合法的拆遷補償標準,到底應該是什么樣
2020-11-08如何書寫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呢
2021-01-01無證房拆遷后可以辦房產證嗎
2020-12-24拆遷凍結的期限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