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信用卡詐騙的肯定會被判刑的,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 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 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 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二、六種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1、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識犯罪的。
2、經特赦令赦免的。
3、犯罪己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依據刑法告訴才處理的,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
6、其它免予刑事責員的。
刷卡消費數額必須要跟個人收入能力相吻合,最起碼持平即可,千萬不能超過自己的收入,就像持卡人每個月的工資收入如果才兩三千元,但是刷信用卡就高達好幾萬元,這就明顯屬于惡意透支信用卡,在開庭之前,發卡機構肯定也有正常催收的。
信用卡詐騙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信用卡詐騙罪中的惡意透支數額是多少?
信用卡詐騙罪數額巨大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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