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寫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即姓名,通訊地址,聯系方式,與本案關系人的關系。
2、要寫明申請事項,即寫明申請調查取證的具體項目和根據。
3、要寫明申請理由,先寫明被告人的姓名和涉嫌的罪名,然后寫明調查取證的對象,姓名及調查原因。最后寫明法律依據和再次重申自己的申請事項。
4、要寫明遞交刑事調查取證申請書的法院和檢察院的名稱。申請人的簽名和提交申請書的時間。
5、附項;寫明應調查取證的對象的姓名,家庭地址,或聯系方式。調查取證的范圍和內容。
二、刑事調查取證申請書的范本
申請人xxx,xxxx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系本案被告人×××的辯護人。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和國家六部委《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在法庭審理中,辯護律師在提供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時,認為在偵查、審查起訴過程中偵查機關、人民檢察院收集的證明被告人無罪或罪輕的證據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向人民檢察院調取該證據材料。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檢察院在收到調取證據材料決定書后3日內移交。
為此,本辯護人特申請貴院向檢察院調取以下材料:
一、xxxx年xx月xx日偵查機關給被告人×××所做的訊問筆錄。
二、申請調取×××出具給xxx市×××公司xx科的xx萬元借據。
三、被告人×××在xxxx年xx月xx日前或在偵查階段做過主動供述受賄犯罪的證據材料。
請貴院根據法律的規定,決定檢察機關移交上述證據的時間和方式。
在具體的問題的處理上的需要自己的進行一定的注意法律上的細節,否則自己的事情處理就會有著不小的爭議,但是最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申請可以通過審核,這樣自己的問題解決就會有著積極的意義,進而減少自己的利益損失,否則就會侵害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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