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在經過最新的修改之后對相關犯罪人的處罰程序也作出了較為詳細的規定,以應對有關機關作出侵權的行為,尤其是在對犯罪人的扣押問題上就非常容易出錯,從而出現訴訟的漏洞讓真正的犯罪逃脫,下面一起來看看新刑事訴訟法扣押的規定是什么?
一、新刑事訴訟法扣押的規定是什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予以退還。
關于刑事訴訟法:
1、刑事訴訟法是指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調整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它調整的對象是公、檢、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揭露、證實、懲罰犯罪的活動。
3、其內容主要包括刑事訴訟的任務、基本原則與制度,公、檢、法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職權和相互關系,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權利、義務以及如何進行刑事訴訟的具體程序等。
4、它是公法的一種,包含法院、檢察官、警察的犯罪追訴程序。
5、一般采取法治國原則、無罪推定原則、證據裁判原則,并且保障被告的聽審權、對質詰問權。
刑法關系:
1、刑事訴訟法與刑法的關系是程序法和實體法的關系,刑事訴訟法屬于程序法,刑法屬于實體法。刑法規定了犯罪與刑罰的問題,是刑事實體法。
2、刑事訴訟法則是規定追訴犯罪的程序、追訴機關、審判機關的權力范圍、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以及相互的法律關系,是刑事程序法。
3、程序法是為實體法的實現而存在的,而程序法本身具有獨立的品格。刑事訴訟法規范涉及國家權力與個人權利的分配關系,直接關系到公民的自由、財產等各項權利的實現程度。
4、伴隨著訴訟民主化的發展歷程,刑事訴訟程序發生的變化更大,承擔不同訴訟職能的國家機關之間也存在職責分配的變化。
綜上所述,被扣押的都是犯罪人的財產,所以一旦在扣押執法的環節上沒有按照上文中的規定就會讓那些罪犯的合法財產面臨被工作人員惡意侵占的情況,這是因為罪犯雖然有過錯卻也是有應該被法律保護的部分的。
2020最新刑事訴訟法全文
新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內容
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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