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的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對于一些違法情形的犯罪者。我國的相關法律刑訴法規定,可以凍結犯罪者的銀行賬戶,對今后的案件審理,或者相關的受害人進行賠償工作。那凍結銀行賬戶刑訴法的法律依據呢,下面小編就為你解答這類問題。
一、查封、扣押、凍結財物及其處理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34條、最高人民法院《解釋》及有關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應做以下處理:
對查封、扣押、凍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單,隨案移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
查封不動產、車輛、船舶、航空器等財物,應當扣押其權利證書,經拍照或者錄像后原地封存,或者交持有人、被告人的近親屬保管,登記并寫明財物的名稱、型號、權屬、地址等詳細情況,并通知有關財物的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查封登記手續。
扣押物品,應當登記并寫明物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質量、成色、純度、顏色、新舊程度、缺損特征和來源等。扣押貨幣、有價證券,應當登記并寫明貨幣、有價證券的名稱、數額、面額等,貨幣應當存人銀行專門賬戶,并登記銀行存款憑證的名稱、內容。扣押文物、金銀、珠寶、名貴字畫等貴重物品以及違禁品,應當拍照,需要鑒定的,應當及時鑒定。對扣押的物品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及時估價。
凍結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應當登記并寫明編號、種類、面值、張數、金額等。
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權屬明確的,應當依法及時返還,但須經拍照、鑒定、估價,并在案卷中注明返還的理由,將原物照片、清單和被害人的領取手續附卷備查;權屬不明的,應當在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后,按比例返還被害人,但已獲退賠的部分應予扣除。
審判期間,權利人申請出售被扣押、凍結的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不損害國家利益、被害人利益,不影響訴訟正常進行的,以及扣押、凍結的匯票、本票、支票有效期即將屆滿的,可以在判決、裁定生效前依法出售,所得價款由人民法院保管,并及時告知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
是根據我國的刑訴法的234條進行判決的。相關的檢察和辦案單位對相關犯罪者的股票、船舶、房屋等有價資產進行封存時,應留下足夠的影像資料,并對查封的金額、錢數、數量進行認真的清點工作,不影響財產的損失。
銀行卡涉及賭博被凍結意味著什么?
法院對銀行賬戶凍結多久會自動解凍
銀行賬戶凍結程序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商號取得流程是什么
2020-12-10車禍幾年之后死了還用負刑事責任
2020-12-05民事糾紛的解決與審判制度
2021-03-18著作權案件訴訟費用如何繳納
2021-03-03財產保全必須提供對方賬戶嗎
2020-11-15要約與要約邀請有哪些區別
2021-02-02合同保全有哪些意義
2020-11-082020年公租房申請書范文怎么寫
2020-12-03房地產開發資質標準是怎樣的
2021-01-10競業限制對夫妻同樣有效嗎
2021-02-03勞動辦不處理問題怎么辦
2020-12-18勞務外包用工單位要繳哪些稅
2021-03-09哪些人適合購買意外保險
2020-11-22飛機延誤哪里申請賠償
2021-03-22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風險及損失案例解析
2020-11-28保險公司在有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該怎么做
2021-01-02應怎樣證明保險經紀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問題
2021-03-15人身保險合同的訂立
2021-03-10無證駕駛致人傷亡保險公司應依法賠償
2021-03-11外資保險公司違反法律被吊銷證書的如何處理
2021-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