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訴是指對人民檢察院訴訟終結的刑事處理決定以及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含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不服的申訴。那么大家知道刑事申訴案件的類型有哪些嗎?律霸小編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申訴和不服人民檢察院訴訟終結處理決定的申訴
根據申訴請求所針對的對象不同,可以把刑事申訴案件分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和不服人民檢察院訴訟終結處理決定的申訴。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又可分為,不服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且尚在執行中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和不服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已執行完畢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不服人民檢察院訴訟終結處理決定的申訴又可分為,不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決定的申訴、不服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的申訴、不服人民檢察院撤案決定的申訴和不服人民檢察院其他訴訟終結的處理決定的申訴。這種分類的意義在于,對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決的申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檢察院提出;不服人民檢察院訴訟終結處理決定的申訴只能向人民檢察院提出而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
(二)被告方申訴和被害方申訴
根據提出申訴的主體不同,可以把刑事申訴案件分為被告方申訴和被害方申。被告方的申訴可以由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提出,其申訴請求所針對的對象可以是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且尚在執行中或已經執行完畢的刑事判決、裁定,也可以是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撤案決定。被害方的申訴可以由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提出,其申訴請求針對的對象相對而言更加寬泛,可以是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且尚在執行中或已經執行完畢的刑事判決、裁定,也可以是人民檢察院作出的各類訴訟終結的刑事處理決定。
(三)期內申訴和期外申訴
根據提出申訴請求的時間不同,可以把刑事申訴案件分為期內申訴和期外申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第10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超出兩年提出的申訴需符合法定條件方可受理。對期外申訴,一般不予受理,受理屬于特例,受理機關應考查其申訴請求是否符合法定條件。
從相關法律的規定中可以知道,刑事申訴案件主要包括了上述三種類型,而當事人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向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提起申訴。更多刑事申訴方面的法律知識,你可以到我們律霸網站進行詳細了解。
刑事申訴有效期限是多久
刑事申訴管轄是怎么樣的
刑事案件申訴流程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建筑所有者是否承擔建筑設計侵權責任
2020-12-27國家公職人員違規違紀受處分后是否能保留其工作
2021-01-03網上怎么向勞動局投訴
2021-03-14離婚如何訴訟
2020-11-29離婚協議中贈與財產能否再要回來
2021-03-07法律中規定的合同保全措施有哪些
2021-01-27房產繼承糾紛的解決方法有什么
2021-02-12申請強制執行費用多少
2021-03-25學徒是雇傭關系嗎
2020-11-20可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情形有哪些
2021-02-06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是否等于勞動關系解除
2020-12-23抑郁癥裁員是否有賠償金
2021-03-20《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后人民法院受理 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新
2020-11-19什么是貨物運輸險
2021-01-24購買人身保險需要注意什么事項
2021-01-13保單質押率的含義是什么
2021-01-08辦理人壽保險理賠有哪些程序,在什么情形下人壽保險會拒賠
2021-03-08車子沒貼強險標志怎么向交警證明買了保險
2021-02-21分析旅行社責任保險案例
2020-11-27新保險法對被保險人利益的保護有哪些規定
202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