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系一種非常嚴重的刑罰。當犯罪分子被判處無期徒刑后,能不能適用刑法上關于減刑的規定呢?具體應符合哪些條件才能減刑?律霸為您解答。
一、法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p>
也就是說,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在減刑之后,至少要服刑10年。在人民法院作出減刑的裁定之前,罪犯應當在監獄中積極表現,爭取機會。
二、無期徒刑減刑問題:
1、無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減刑。為使無期徒刑犯的減刑,與死緩犯、有期徒刑長刑犯的減刑相照應,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確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無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重新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自新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內不予減刑;對新罪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的起始時間要適當延長。
3、刑法關于無期徒刑犯的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規定,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上述規定可以看出,無期徒刑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減刑。同時,無期徒刑在減刑后,至少要服刑十年。如上述解答未能解決您的問題,您可向律師做進一步咨詢。
無期徒刑和終身監禁有什么不同?
哪些犯罪可能被判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減刑的條件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臨時工在工地出了事故死亡能賠償多少錢
2020-12-16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量刑標準如何
2020-11-14股東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2020-12-10反擔保抵押是什么意思,適用哪些情況
2020-12-30可以簽訂免息借款協議嗎
2021-02-21學生在學校做游戲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2021-01-07太原市樓間距規定
2021-02-26企業要求合同變更,員工不同意如何處理
2020-11-25工傷期間用人單位不能解約嗎
2020-12-04競業限制代簽合同的效力
2020-12-05轉正后可以被辭退嗎
2021-03-12家庭財產保險對哪些情況的財產損失承擔責任
2021-02-08保險的特點都有哪些
2021-02-13保險合同變更的內容
2021-01-16承運人無單放貨,正本提單持有人如何索賠?
2020-11-24保險期間屆滿后能否解除合同
2020-12-31沒有準駕證肇事保險公司給理賠嗎
2021-03-26飆車致事故保險公司能否免賠
2020-11-22保險公司墊付搶救費的情形有哪些
2021-01-19保險法對保險欺詐規定了三種仲裁方式
20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