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賠償答復書包含哪些內容?
刑事賠償復議決定書
檢 賠復字[ ] 號
(一)賠償請求人的基本情況,賠償義務機關名稱
賠償請求人:……(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賠償義務機關:X X X(名稱)
(二)申請賠償的具體事項及理由,賠償義務機關決定情況
賠償請求人X X X(姓名或名稱)于X年X月X日,以……(申請賠償理由)為由,請求XXX(賠償義務機關名稱)……(申請賠償的具體事項)。
……(賠償義務機關決定情況)。
(三)申請復議的具體事項及理由
賠償請求人XXX(姓名或名稱)不服……(賠償義務機關的決定情況),于X年X月X日,要求本院……(申請復議的具體事項及理由)。
(四)復議機關認定的事實和依據
本院經審查查明:……(復議機關認定的事實和依據)。
(五)復議決定的法律根據、理由和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X條的規定,本院認為:……(維持原決定、變更原決定、撤銷原決定重新作出決定或決定賠償、不予賠償的理由),現決定如下:
1、維持原決定的主文
原決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賠償方式、數額適當,予以維持。
2、糾正原決定,重新作出決定的主文
原決定認定事實或適用法律錯誤,予以撤銷,重新作出決定的內容。
3、變更原決定的主文
原決定賠償方式、數額不當,決定予以變更的內容。
4、決定賠償或不予賠償的主文(適用于賠償義務機關逾期未作出決定的情況)
X X X(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申請的賠償,X X X(賠償義務機關名稱)逾期未作出決定,經本院審查,……(決定的內容)。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X X X(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名稱)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年 月 日
(院印)
并非是所有的請求獲得刑事賠償的請求都會被受理,若是國家機關自始不存在錯誤,那么不管賠償請求人提供多少證據,最后的刑事賠償答復書也只會做出不同意賠償的請求。對于國家機關職員,不是因為工作的原因導致損害發生的,那么也是無法獲得刑事賠償的。
申請刑事賠償的程序是怎樣的?
刑事賠償計算標準是什么
刑事賠償的范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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