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國家現在法律中被認為是犯罪的行為多種多樣,其中就有關于毒品犯罪的認定,對于這類犯罪主要就是涉及毒品的犯罪行為,具體實行犯罪的方式就有從國外向國內走私毒品的走私行為,又或是在國內販賣毒品的販賣行為,還有明知是毒品并且通過各種方式為其運輸的運輸行為,還有就是制造毒品的行為等等的行為,只要是涉及了毒品的違法行為都將會被視為毒品犯罪。并且因為毒品對于社會的危害性極大,較輕也會嚴重的損害吸毒人員的身體健康,而較重的就是會嚴重威脅社會的和諧穩定,所以在我們的國家對于毒品犯罪的懲處力度是相當大的,只要是涉及了毒品的犯罪行為,不管其數量的多少,都會依法追究其行為的刑事責任,并且予以嚴重的刑事處罰。
在我們國家的法律中對毒品犯罪的行為認定,不僅僅是上面提到的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這幾類毒品犯罪,還有幾個大類的行為也是屬于毒品犯罪,第一個就是非法的持有毒品的行為,對于這樣的行為會根據其具體的毒品持有的數量判定犯罪嫌疑人應該承受的刑法處理,一般的是在三年以下或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再或就是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無期徒刑,并且會判處相應的罰金作為處罰;第二個就是包庇販毒的人員或是對販毒的犯罪分子進行窩藏、轉移等活動,以隱瞞毒品的包庇罪行,也是毒品犯罪的范疇,對于這種行為應當處以的刑事處罰,較輕的可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管制、拘役,而對于較重的處罰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一下的有期徒刑。
毒品犯罪的行為還有參于到毒品的制作和販賣銷售等環節的行為,根據其涉及的毒品數量來判斷應該判處的刑法標準,對于較少的將會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管制、拘役,如果涉及的毒品數量較大的那么就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會根據其賺取的利益并處以經濟上的處罰繳納罰金,關于這類犯罪嫌疑人還會根據其主觀的認識來判定其罪行,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知道其涉嫌的是毒品的交易以及生產的行為,那就會以共犯的身份判處罪行。
對非法從事毒品種植的行為那也是屬于毒品犯罪的類型,一般的就是種植的罌粟或是大麻等毒品作物,對于發現了這類的毒品犯罪首先就會將這些非法種植的毒品鏟除掉,還會根據不同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處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管制、拘役等刑事處罰,并且還要處以罰金的懲罰,較重的將會沒收財產,關于這類情節的判定主要又分為三種,以罌粟為例種植的量就以三千株為標準超過三千株就會被判處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沒收財產;還有的情況就是在查處之后又繼續種植的,又或者是抗拒鏟除毒品作物的情況,據情節判定其應該承擔的刑事處罰。對于引誘并且存在教唆、強迫、欺騙他人吸毒情況,這類毒品犯罪的處罰根據情節,較輕的就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管制、拘役,情節較重的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有比較特殊的就是強迫他人注射、吸食毒品的,那就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標準
運輸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區別是什么?
走私毒品罪司法解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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