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被訊問就是立案了嗎?
是的。立案后是偵查階段,作為犯罪嫌疑人才用訊問,一般調查和詢問是對證人或未列入嫌疑人的。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可依法訊問被告人。訊問時應制作訊問筆錄,并經被訊問人核對無誤后簽名或蓋章,以作為對被訊問人進行處理的依據之一。
二、詢問和訊問的兩者區別
這主要是因為,詢問的對象主要是證人,涉及自身利益不大,比較自愿作征,不能采取強制措施。訊問的對象大多是犯罪嫌疑人或者于案件有關的人,由于涉及自身的切身利益,有意逃避或不愿意的成分,不采取強制措施無法正常開展司法活動.所以而著有極大的區別。
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即當事人不主動向國家司法機關請求,國家司法機關一般不介入干預當事人之間的糾紛。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國家刑事司法機關主動介入,受害人或者群眾報案、舉報后,公安、檢察機關即會介入偵查。然后由檢察院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由法院作為法律的裁判者進行公正的審判從而達到制裁犯罪人和保護人民的刑法目的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并給予刑事制裁(如罰金、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
三、訊問基本特點
(一)外在表現為直接侵害形態
(二)多數案件存在明顯的犯罪現場
(三)案件因果聯系復雜多樣
(四)案件形成具有階段性與突發性
四、詢問筆錄和訊問筆錄的區別
訊問筆錄是司法機關的司法人員在訊問被告人時制作的,記錄被告人的供述或辯解情況以及對被告人依法訊問情況的證據性文書。詢問筆錄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實情況,鑒別和印證其他證據的根據。它具有為辦案人員提供偵查線索,使辦案人員全面了解案情、搜集證據的作用。
綜上所述,很多人會把詢問和訊問搞混淆,二者是不同的概念。一般詢問是針對證人,并且是不能采取強制性措施的,但是訊問就是說該案件已經立案了,是針對犯罪嫌疑人或者跟案件關系非常密切的人,可以依據情況對訊問對象采取強制性措施,一般訊問時都會做筆錄。
檢察院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國嫌疑人拒不認罪如何訊問
什么時候立案,立案時間可以在詢問筆錄之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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