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犯罪侵犯的法益包括了兩方面,一個是被害女性的性自由權,而另一個則是被害女性的人身權。對于這一種暴力型犯罪,我國給予的處罰也是很重的。但是在認定強奸行為構成犯罪的時候,需要看是否達到了規定的立案標準。那么強奸罪的立案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強奸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強奸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的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交的行為。明知婦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癡呆者(程度嚴重的)而與其發生性行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應以強奸罪論處。
根據刑法第236條的規定,有下列兩種情形之一的,都應當以強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
(2)奸淫不滿14周歲幼女的。強奸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為,不論是否達到奸淫的目的,都應當立案追究。
二、犯強奸罪怎樣處罰
1、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司法實踐中看,強奸罪中“情節特別嚴重”的,一般有下面幾種:
(1)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手段殘酷的;
(2)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輪奸婦女尤其是輪奸幼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以及其他嚴重后果的;
(5)在公共場所劫持并強奸婦女的;
(6)多次利用淫穢物品、跳黑燈舞等手段引誘女青年,進行強奸,在社會上造成很壞影響,極大危害的。
強奸“致人重傷、死亡”,是指因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導致被害人性器官嚴重損傷,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傷害,甚至當場死亡或者經治療無效死亡的。
對于強奸犯出于報復、滅口等動機,在實施強奸的過程中,殺死或者傷害被害婦女、幼女的,應分別定為強奸罪、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按數罪并罰懲處。
說實話,社會大眾對強奸罪可以說是深惡痛絕。對實施強奸罪行的犯罪分子,恨不得馬上執行槍決。但是非經刑事審判程序,任何人不得對他人實施刑罰。而且涉嫌犯罪,嫌疑人都有權自行辯護,也有權聘請專業律師為其辯護。而即使認定為了強奸罪,也要結合具體的犯罪情節進行處罰,并非一律判處行為人死刑。
強奸罪怎么界定?認定強奸罪的情形有哪些?
強奸罪賠償多少錢,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強奸罪民事賠償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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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尹韋韋律師,現執業于全國優秀、安徽先進-----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合肥律師協會會員,從事律師工作數年。工作以來,主要辦理合同糾紛(勞務合同、買賣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借款合同)、刑事辯護、婚姻家事類案件,擁有豐富的訴訟和庭審經驗。參與辦理的部分典型案件如下:1、黃某、鐘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為委托人爭取到210409元工程款);2、肖某離婚糾紛(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未承擔夫妻共同債務);3、李某勞務合同糾紛(為委托人爭取到勞務報酬27601元);4、王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為委托人爭取到各項賠償合計101174元);5、六安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為委托人爭取到貨款18592元);6、潘某民間借貸糾紛(為委托人爭取到借款人民幣3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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