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財產分割孩子撫養費扣除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法院判決財產分割時,是不會扣除子女撫養費的,如果涉及到子女撫養費問題的,法院只會判決給付方需要給多少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離婚后的子女撫養】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如何支付子女的撫養費
(一)一次性給付
對于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為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為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采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歲為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周歲為止,計算總數一次性給付完畢。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法院判決財產分割時,是不會扣除子女撫養費的,如果涉及到子女撫養費問題的,法院只會判決給付方需要給多少撫養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拘留多久不再追溯
2020-12-25違禁品或危險物品的攜帶禁止規定是什么
2020-12-04留置人員看護屬于什么
2020-11-30哪些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021-03-17婚前購房離婚如何分割,貸款是共同債務嗎
2021-01-30法官上街 宣講家庭暴力案例
2021-01-24贍養人負的贍養義務有哪些
2021-01-01怎樣寫離婚證據目錄范本是怎么樣的
2020-12-23簽訂合同認購書效力
2021-03-09治安案件金額立案標準是什么
2021-01-12a2實習期肇事法院判司機賠償嗎
2021-01-31員工上班打游戲可以開除嗎
2020-11-29暫時失去意識致人損害是否應當賠償
2020-11-18抵押物被另賣他人怎么辦
2020-12-26勞動糾紛處理的相關程序有哪些
2020-11-18交通意外險理賠時需注意什么
2021-02-12人身保險合同主要采取的限制是怎么樣的
2020-11-08割去雙耳 4張保單曝自演血案真相
2021-03-07非投保人告保險公司告出“創舉”
2021-01-30交通肇事賠償保險公司需要什么手續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