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合同款是否構成合同詐騙罪
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挪用合同款罪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但不構成合同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有關于合同詐騙罪的成立標準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挪用合同款符合挪用資金罪的構成要件,因而很可能被認定為挪用資金罪;而如果是利用與別人簽合同,而將財務非法據為己有的,則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您提供的有關解答。如果您有與法律有關的問題,歡迎您隨時到律霸網進行相關的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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