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中一方喪失勞動力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過原定數額的撫養費,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父母,在具備以下情形時,亦可以要求減少或免除支付撫養費:
1、由于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監改造,無力給付的;
3、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繼父或繼母愿意負擔子女所需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要求增加還是減少撫養費,在增加或減少撫養費的特殊情形消失時,對于增加撫養費的,可以要求恢復按原定數額支付;對于減少或免除撫養費的,應當恢復給付。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在離婚之后,如果說對方出現了喪失勞動力這種情況的話,一般來說可以不用給撫養費的,因為這個是屬于法律中規定的無需支付撫養費的情形,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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