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撫養費工資有什么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7條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條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9條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第11條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第12條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因此,對于撫養費的支付需要根據工資的比例來進行計算,當然,這只是法律上的規定,雙方也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協商,這也是對于孩子撫養上有很重要的一點,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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