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向成年子女支付撫養費嗎
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對于已成年子女,父母一般不需要繼續支付撫養費,但是已成年子女尚未獨立生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父母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子女撫養費給付的時間和方式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撫養費給付的時間存在以下情況: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一般應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2、如果子女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維持生活的主要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而撫養費的給付,對于有條件的父或母,可以一次性給付;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
父母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由一方全部負擔子女撫養費,該協商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愿意承擔全部撫養費的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成長所需費用,則不可以。
另外,即是父母雙方達成上述協議后,經過一段時間,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也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另一方不愿意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成年子女索要撫養費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在以下情形下成年子女可索要撫養費:
1、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2、成年子女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3、其他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不符合條件的成年子女,可以跟父母協商支付生活費、教育費等必要費用,也可以通過勤工儉學等途徑解決學費、生活費等費用。
在離婚的時候,成年子女如果是有獨立生存的能力,比如已經參加了工作了,那么父母是不需要支付撫養費,反之則需要適當地給父母一定撫養費。在律霸網上有許多專業的律師,關于需向成年子女支付撫養費情況可以直接詢問他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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