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借款糾紛法院怎么處理
賭博債務是非法債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賭博債務關系的表現形式也可能表現為借條、欠條等書面形式,但與正當的借貸關系相比有很大的區別,如借款用途可能為隨意編造,利息約定可能大大超出同期銀行利息,最主要的是往往沒有實際借款的交付,如借款人在賭場中得到的只是代表一定數額金錢的籌碼,而不是法定貨幣。一些以欠條為表現形式的賭博債務往往是由以前賭博債務的高額利息形成的。
如何審查認定是否是賭博債務
1、要充分認識賭博債務隱蔽性,全面審查核實證據。由于賭博是違法犯罪行為,行為人輕者要受到治安處罰,重者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沒有人公開以此為由發生債務關系,行為人往往以其他正當理由確立債務關系,其表現為賭博債務往往有借條、欠條等存在,債權人也以此作為提起民事訴訟的主要依據,隱藏在借條、欠條背后的事實很難被發現證實。因此,在審查證據時要全面審查核實證據。按照民間借貸關系成立的形式和實質要件對借條、欠條所表現的內容進行審查。
2、要充分理解債務人的處境,確保被告行使訴訟權利。作為被告的債務人往往是沉溺于賭癮不能自撥,或債臺高筑,長期在外避債,害怕債權人的追討。在訴訟過程中被告往往不能直接送達,經公告送達后被告也往往避而不見,不答辯,不出庭,或者雖然出庭應訴,但是由于本身訴訟能力差,無力尋求法律援助,不能正確有效的行使答辯、舉證及質證的訴訟權利,造成原被告雙方實質上訴訟能力的巨大差別,不能形成有效的對抗和協同,不利于案件事實的真實重現。另外,由于訴訟中最重要證據“借條”、“欠條”一般不會注明債務的賭債性質,原告方并不會對“借條”、“欠條”以外的事實作過多陳述,而參與賭博的人又往往不愿意出庭作證,被告除了自己的陳述幾乎不可能有其他證據證明債務的賭博性質。因此,對被告提出的異議要認真審查,對被告提出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而請求人民法院收集的申請要予以重視。
3、要按照證據規則的規定分配證明責任。一是要在審理疑似涉賭的民間借貸糾紛時本應從嚴審查借貸關系的合法性,在證明責任的分配上,實行原告舉證證明借貸關系合法有效,被告反駁借貸關系主張賭博債務并舉證證明,當被告舉證達到引起合理懷疑的程度時,可將舉證責任轉而分配給原告。二是要強調原告的出庭及真實充分陳述義務,原告未到庭的,若無正當理由一般應予中止審理;另外原告在庭審過程中,法官應要求原告本人就借款的時間、地點、在場人、詳細經過(包括給錢與出具欠條的詳細經過、先后順序及其他細節)、借款的來源、支付方式、借款用途、還款期限、還款方式、利息約定等有關細節進行詳細充分說明;三是在事實認定過程中應充分發揮職權探知職能,應結合原、被告雙方陳述以及原、被告之間的關系,各自的職業,品行,另外加強與公安部門的聯系,及時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查詢聚眾賭博的查處情況,了解原、被告是否有參賭的前科,逐個調取與涉訴借款相關的證據,充分發揮間接證據和輔助證據的證明作用,判斷大量間接證據能夠形成證據鏈證明債務的賭債性質。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因為賭博所欠債務即使債權人要求法院幫忙往往法院是不會進行處理的,?而當事人如果在被追討債務過程中遇到任何非法行為都是可以選擇聯系律師幫忙進行處理的,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院手術可以非直系親屬簽字嗎
2021-01-15行政處罰適用的一般時效是多久
2020-12-14區片綜合地價多久調整一次
2020-12-15單位如何為員工報醫藥費,需要哪些手續
2021-03-04反擔保協議
2021-02-10在車禍中死亡要賠償多少
2021-01-08行政處罰共同作案怎樣處罰
2020-12-14口頭約定財產AA制在離婚時是否被支持?
2021-02-23離婚后前夫不讓我探望孩子怎么辦?
2020-12-23夫妻房屋贈與有效嗎
2021-03-12肇事逃逸最多判幾年
2021-03-11瀆職侵權如何賠償
2021-03-07合法分居離婚的要求是什么
2021-03-15顧客在超市摔倒的責任誰負
2020-12-28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如何計算
2020-11-19單位應當如何與員工約定試用期?
2021-03-01實習期簽署勞動合同有效嗎
2021-02-17勞動爭議調解不成有哪些情況?
2020-12-30沒有終止合同單位停了五險一金怎么辦
2020-12-09人身保險合同中止后可以繼續嗎
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