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和貪污罪的區別
(一)犯罪客體不同
詐騙罪屬于侵犯財產罪,侵犯的客體,可以是簡單客體,也可以是復雜客體。而貪污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和公共財產的所有權。
(二)犯罪客觀方面不同
詐騙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利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公私財物或者財產性利益的行為。貪污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也就是說,貪污罪除了使用騙取手段外,還采用侵吞、竊取等其他手段,而且主要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三)犯罪主體不同
詐騙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貪污罪是特殊主體,即只有具有法定特殊身份或資格的人才能構成貪污罪的主體,其他人只能成為本罪的共犯。
(四)侵犯的對象不同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不限于公共財物,還包括公民個人私有的財物。但貪污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公共財物。
(五)法定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同
詐騙罪的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最低刑為管制;而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為死刑,最低刑為拘役。
什么是貪污罪:
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和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貪污罪屬于一種嚴重的經濟犯罪,不僅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形象,阻礙了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進程,同時還降低了黨政機關的工作效率,造成整個社會的信任危機。
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的回答可以得出,合同詐騙罪和貪污罪有很大的區別,他們的犯罪客體是不同的,并且犯罪的客觀方面也不同,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犯罪類型,但是在處罰的時候通常都是根據犯罪金額的高低來進行處罰的,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咨詢可以致電律霸網在線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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