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無力償還借款是否構成合同詐騙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侵犯的是復雜的客體,不僅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所有權,而且侵犯了國家合同管理制度,破壞了市場的正常交易秩序。而民間借貸和詐騙最大的區別就是借款人是否使用了欺騙的手段。
企業的借貸方式屬于民間借貸。民間借貸屬于民法范疇當中的合同關系,借貸人欠錢不還是違反合同義務,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和違約責任,一般屬于合同糾紛。根據本案案情,該企業因資金困難未能還款,如無其他特殊情況,屬于無力償還,不構成詐騙罪和合同詐騙罪。
怎么向逃債企業追債
1、依法收集債務公司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證據
(2)向債務公司注冊地工商部門調取該公司注冊登記資料及其全部內檔資料,查清債務公司的股東及注冊驗資帳戶及開戶銀行。要取得這些證據,通過代理律師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門調取。
(3)向債務公司注冊驗資時的開戶銀行調取注冊資金被取走的相關憑據。
要實現這一目的有兩個途徑:
一是通過依法起訴該債務公司,在訴訟中將該債務公司的股東一并作為被告,同時在訴訟過程中通過代理律師(必須是執業律師,其他非執業律師代?理人不具備資格)向法院申請調查令,然后向該債務公司注冊驗資時開戶銀行調取注冊資金的去向憑證,復印注冊資金被取出的相關憑證,并讓銀行加蓋公章予以確認。也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到該債務公司注冊驗資時開戶銀行調取注冊資金被取走的相關憑據。
二是在訴訟過程中不提及調取該債務公司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事宜,待案件勝訴后,在申請強制執行過程中通過代理律師申請法院開具調查令或者直接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2、通過民事、行政、刑事的手段來實現債權
通過上述方式進行調查,取得了債務公司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相關證據后,采用如下三種方式實現債權:
(1)依法追加該債務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直接執行該債務公司股東個人的財產來實現債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0條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或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因該債務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給債權人債權的實現造成了損害,則該股東在抽逃出資或虛假出資的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2)通過協商談判解決。以該債務公司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構成刑事犯罪,同時還要承擔行政罰款的責任相逼迫,迫使其償還債務。
(3)如果通過協商的方式還不能實現債權的話,徑可向工商部門、公安部門舉報讓其承擔相應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迫使其償還債務。一旦債務公司股東構成刑事犯罪,為減輕罪責,爭取從輕判決,我想其會主動還清債務,以爭取在刑事上從輕處理的。
企業無力償還借款并不一定是構成合同詐騙的,大家對于合同詐騙的范圍跟定義應該要能夠好好的清楚,不要貿然認為還不了款就是合同詐騙了。面對企業無力償還借款的情況該怎么樣處理,可以找律霸網律師來了解下自己該怎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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