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撫育費應該給多少
不直接撫養一方的給付標準,有固定收入的應為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額可按照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當然,如果有特殊情況,給付的比例可以適當調整。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則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撫育費應該給到什么時候?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但有兩種情況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第二,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條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根據以上規定,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婚姻法》解釋(一)第21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所以,在離婚時,除生活費外,要充分考慮教育費和醫療費,在撫養費的標準(20~30%比例)范圍內爭取較高的比例。
父母在支付子女撫育費的時候,一般情況下是支付到子女成年為止。當然要是子女有特殊情況的,而父母又有撫養能力的,則可以繼續支付撫養費。此時父母撫養子女就不屬于法定的義務了。至于給子女的撫育費應該給多少,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才能確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北京星美律師事務所 創始合伙人,高級合伙人田效洪律師簡歷 全日制統招訴訟法碩士,2008年以434分(及格線360)之高分成績通過中國國家司法考試,榮獲當年培訓學校狀元秀。 作為執業近十年的資深大律師,承辦案件近千件,服務企業數百家,自獨立創立星美律師事務所以來,其初衷一直就是為企業、企業家乃至其家族的財富傳承、文化傳承進行保駕護航。田律師深信慈悲沒有敵人的理念,處理問題通常以息訟止爭為根本出發點,讓矛盾和糾紛爭取化解在訴訟啟動之初,做到無訟至天下是其法律服務的竭力之追求。 沒有大愿,哪有大行?田律師決意用一生之心血、一生之專業技術,用心誠心的護法于企業的設立,成長,壯大,與企業及企業家一路同行,風雨相伴,榮譽與共是田律師的莊嚴承諾。
沒簽勞動合同賠償
2020-12-15干滿三年被辭退怎么補償
2020-11-08剝奪政治權利作為一種附加刑主要包括哪些
2021-03-11債務訴訟時效該如何計算
2021-02-10離婚訴訟費用是多少以及如何繳納離婚訴訟費用
2020-12-19人身侵權按城鎮賠償有什么
2021-02-19離職之后三個月才給工資合法嗎
2021-01-21房產贈與過戶程序是什么
2020-11-11太原市樓間距規定
2021-02-26勞動關系轉移知識
2021-03-11被辭退會影響找工作嗎
2021-02-24人壽保險公司的責任是什么,人壽保險合同有哪些內容
2020-12-13保險合同的基本內容可以分為哪些
2021-02-22人身保險受益人需要承擔義務嗎
2021-02-25保險合同中免責條款是否有效
2021-03-05如何避免保險合同糾紛
2021-01-15無證駕駛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能否獲得保險公司賠償?
2021-02-04無證駕駛車輛肇事,保險公司能否免責?
2021-02-19游客死于“高原反應”保險拒賠
2020-12-21人身保險可不可以重復理賠
20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