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鑒定是法醫活體鑒定的一項重要內容,主要見于:
1、家庭糾紛,或未婚先孕,懷疑子女不是親生。
2、懷疑醫院產房或育嬰室調錯新生嬰兒。
3、失散多年的家庭成員認親。
4、移民公證,需確定要求移民者與某人有無親生關系。
5、涉及計劃生育政策,懷疑將親生子女作為收養兒或將超胎子女給他人撫養等。
6、遺產繼承糾紛要確定親生關系,或試管嬰兒的生父認定。
親子鑒定方法:親子試驗的方法已發展到今日的分子生物學檢驗水平。目前國內外進行親子鑒定的試驗手段主要有:①血型檢驗,即血液中各種成分的遺傳多態性標記檢驗。主要包括:人類白細胞抗原分型、紅細胞抗原分型、紅細胞酶型及血清型;②DNA多態性檢驗。主要包括有DNA指紋分析技術和聚合酶鏈反應技術(PCR),應用的檢材可以是血液、精液,也可以是組織。
相關家庭關系的法律法規:
《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第二十三條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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