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詐騙怎么計算金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團伙詐騙金額如何計算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關于團隊詐騙的處罰,只要是上述規定以外的主犯,都應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如果你對這方面還有更多相關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了解勞動糾紛的調解程序與常見種類
2021-02-10按揭車是否可以抵押
2020-12-17非法校園貸報警能追回嗎
2020-11-14朋友圈海外代購假包怎么舉報
2021-03-06勞動仲裁能保全公司財產嗎
2021-01-26家暴屬于治安案件嗎
2020-12-28外嫁女戶口遷出還有宅基地繼承權嗎
2020-12-21村委會有權“出租”集體林地嗎
2020-12-30人壽保險合同的法律適用范圍
2020-11-29私家車投保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情
2021-02-24設立外資保險公司的條件有哪些
2021-01-30人身保險可以適用代位追償嗎
2021-02-18人身保險合同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2021-01-16附贈人身保險合同的法律分析(三)
2021-02-20什么是人身保險合同的受益人?
2021-03-23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全文內容有哪些
2021-01-10未履行必要勘驗義務 保險公司應承擔理賠責任
2020-11-08兩車撞痕不符保險理賠遭拒
2021-01-26保險公司不可以解散嗎
2021-02-18保險合同采取的形式包括什么
202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