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騙拆遷款假離婚
為了在拆遷中多得利益,韓某向拆遷人員行賄,使用虛假材料騙取拆遷補償款。同時他還籌謀和妻子離婚后分別再婚,以期多得拆遷補償,沒想到原配妻子拿到補償款后突然消失,自己也罪行暴露。記者昨天獲悉,韓某因涉嫌行賄罪和詐騙罪被豐臺檢察院提起公訴。
韓某是豐臺區某村的農民,2012年住宅面臨拆遷,本就可以獲得相當豐厚的拆遷補償。但是在金錢的誘惑下,他不禁動起歪念,找人制作了虛假的證明文件,并給予拆遷工作人員好處費,騙取拆遷補償款。
為了多得拆遷款,韓某還挖空心思和當時的妻子構想出了一個“兩人先離婚分戶,再各自結婚,拆遷后各自離婚,然后兩人再復婚”的完美計劃。
詐騙行為暴露被公訴
令韓某沒有想到的是,結發妻子在離婚分戶后,帶著自己的那份補償款突然消失,而韓某的行為被人識破后舉報,他很快被警方抓獲。目前,韓某因涉嫌行賄罪、詐騙罪被豐臺檢察院提起公訴。
司法解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短信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摹?/p>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并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觸犯了詐騙罪會根據造成的后果和詐騙的金額進行判刑,一般情況下詐騙數額較大的就會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我們如果想賺錢就應該憑自己的勞動去賺錢。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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