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額達到4000算詐騙嗎
算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兩高”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綜上所述,詐騙的形式多種多樣,就像電信詐騙,讓人防不勝防,在平時生活中,我們一定要謹慎,對于陌生電話盡量不要接,如果接了,也記住不要輕信對方的話,多思考,當然,最好是不要接。還有問題的歡迎來律霸網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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