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與遺贈扶養協議的異同
一、遺贈
遺贈指遺囑人用遺囑的方式將其個人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贈給國家、集體和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種法律制度。
遺贈具有如下特征:(1)它是單方民事法律行為;(2)受遺囑人可以是國家、集體組織,也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遺贈的標的只能是遺產中的財產權利,而不包括財產義務。(3)遺贈須由受遺贈人親自接受,并明確表示接受時才發生遺贈的法律效果。(4)遺贈是在遺囑中規定的,須以遺囑的方式進行。(5)受遺贈人無權參與財產的分配,僅能從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處取得受遺贈的財產。
二、遺贈扶養協議
遺贈扶養協議指公民與扶養人或集體所有制組織訂立的有關扶養人或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的協議。
遺贈扶養協議具有獨特的法律特征:(1)遺贈扶養協議是雙務合同;(2)遺囑扶養協議是雙方的法律行為;(3)遺贈扶養協議在適用上具有優先性,其優先性表現在:遺囑與遺贈扶養協議內容相抵觸時,遺囑無效,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優于遺囑,遺囑的效力優于法定繼承;(4)遺贈扶養協議中扶養人的權利只能在受扶養人死亡時實現。
三、遺贈扶養協議與遺贈之區別
遺贈扶養協議與遺贈都是財產所有人對自己的財產在生前作出處分,在死后實現財產所有權轉移的行為,但是兩者有以下的區別:
1.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法律行為,而遺贈是單方法律行為。遺贈扶養協議采用合同形式,而遺贈的意思表示采用遺囑形式。
2.遺贈扶養協議是死后生效行為與生前生效行為的結合,而遺贈屬于死后生效的行為。
3.遺贈扶養協議中的扶養人必須是有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集體組織,而遺贈中的受遺贈人可以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4.遺贈扶養協議屬于有償的行為,遺贈是無償的行為。
遺贈與贈與的區別
遺贈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不接受遺贈的意思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贈與是諾成行為,只要當事人達成合意贈與關系就可以成立。達成合意后,贈與方不履行贈與義務的,被贈與方可以要求贈與人履行。
遺贈從形式上跟贈與雷-同。遺贈是發生在贈與人死亡之后的事,而贈與是生前行為。法理界將遺贈和贈與的區別確定為:
1、遺贈是單方法律行為,而贈與是雙方法律行為,合同的一種,需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形成合意。
2、遺贈是死因行為,即遺囑人死后方才生效法律行為,而贈與除附期限、附條件的以外在合同成立時便發生法律效力。
3、遺贈是要式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而贈與是不要式行為,口頭或書面形式均可。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講解的遺贈與遺贈扶養協議的相關知識。其實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在法律上是有很大的不同之處的,最大的區別在于遺贈扶養協議是有償的,而遺贈是無償的行為,這一區別也成為兩者最本質的區別所在。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請上律霸網進行專業的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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