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綁架勒索兒童判刑幾年
根據我國《刑法》第240條的規定,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
其中,“兒童”一般指14周歲以下的人。拐騙是指行為人以欺騙、利誘等手段,使兒童處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脫離其家庭或監護人。
? ? ? ?拐賣兒童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而且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出賣的目的。只要行為人以出賣為目的實施了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被拐婦女、兒童行為之一的,即構成拐賣兒童罪。
根據《刑法》的規定,犯拐賣兒童罪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兒童3人以上的;
(三)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四)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幼兒的;
(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看完小編整理的文章后,大家應該知道我國對拐賣兒童罪是如何進行處罰的吧。起刑點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還要判處罰金。要是行為人有一些惡劣情節的話,那么就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之間量刑,同時還要判罰金或沒收財產。如果情節特別嚴重的話,則可以判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或者進一步的需求,如果大家對于這個問題還有什么疑惑,我們有專業刑事辯護律師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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