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成長是一個長期的動態過程,離婚時協商或判決所依據的雙方實際情況,可能會在子女成長過程中產生很大的變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證子女的健康成長考慮,規定了撫養關系可以變更。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一)變更撫養關系的途徑
離婚后,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因此,變更撫養關系的方式有兩種,即協商變更和訴訟變更。
特別提醒:無論是撫養子女的一方還是非撫養子女的一方都可以提出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要求。
(二)可以提起變更撫養關系之訴的情況
出現如下情況的,可以提起變更撫養關系之訴:
1、原撫養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原撫養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海難救助標的要求
2021-02-11買的新房應如何進行驗收
2021-01-16立約定金與主合同定金不同違法
2020-12-042020女方離婚起訴書范文
2020-12-06不準離婚能請求損害賠償嗎
2020-12-23交通意外保險怎么賠償
2021-01-01肇事逃逸中二次肇事如何處罰
2020-11-23離婚后房產未分割,拆遷后動遷安置房產權歸誰?
2021-02-02房貸新政下毀約能否要回購房定金
2020-12-17如何搜集家庭暴力的證據
2020-11-15軍人撫恤金可以定期發放嗎
2021-03-19必須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嗎
2021-03-20單位辭退多久給解除勞動合同
2021-02-04現行勞動仲裁立法對仲裁監督程序是怎樣規定的?
2021-03-02被派遣的員工與用工單位的人算是同工同酬嗎
2021-02-03簽發保險單時被保險人已死亡還能賠償嗎
2021-01-03可否要求退還保險金
2021-01-15財險理賠計入什么科目
2021-02-05保險利益的內容有什么
2021-02-15網上買的保險怎么理賠
202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