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留學國外妻子紅杏出墻
錢-亮是國外一家企業(yè)的軟件工程師。1992年3月,錢-亮自費去國外留學。留在國內的妻子把孩子交給外公、外婆撫養(yǎng),自己重新又過起了單身生活。不久,難耐寂寞的張-倩在舞廳結識劉某,幾次約會后,兩人感情迅速升溫。
1996年,錢-亮拿到了綠卡,回國后將妻子和兒子帶到國外生活。錢-亮覺得當初將張-倩母子放在國內,自己沒盡到做丈夫、父親的責任,很愧疚。所以,他一直對母子倆百般呵護。而丈夫的愛也使張-倩感到很內疚。一天,她終于鼓足勇氣,向丈夫坦白了這段隱情。錢-亮承受不住這樣的打擊,當即向妻子提出離婚,后又考慮到孩子的成長,離婚之事不了了之。但此后,夫妻間打起了冷戰(zhàn)。
丈夫起訴離婚獲兒子撫養(yǎng)權
幾年后,錢-亮一家三口回國探親。探親期間,妻子將兒子的護照交給自己父母保管。為了報復丈夫的冷淡,張-倩再次投入劉某的懷抱。但不久,張-倩與劉某的奸情被發(fā)現(xiàn),錢-亮遂將張-倩訴至法院要求離婚。法院經(jīng)調解,解除了他們的,但孩子的撫養(yǎng)權歸錢-亮。
外公、外婆得知這一消息后,不但拒絕交出外孫的護照,還將外孫藏到外地。感覺內疚的張-倩將自己的父母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其父母將孩子交還給丈夫。但不久,張-倩又撤訴了。探親假已滿的錢-亮只好獨自一人回去了。
權遭侵害上法院討公道
今年6月,錢-亮再次回國,以自己的撫育權遭侵害為由,將前妻的父母告到法院,并追加前妻為第三人,請求法院判令他們立即交出兒子和他的護照。但緊接著,前妻卻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為由,將錢-亮訴至法院,要求法院變更兒子的撫育關系,改由她撫養(yǎng),并判令錢-亮每月支付兒子撫育費5000元。
由于孩子的撫育關系是這兩起案件的關鍵,法院率先開庭審理了撫育關系變更案。庭審中,錢-亮認為,離婚時,法院經(jīng)調解,孩子由他撫育,前妻對此提出異議是沒有道理的。
法院審理后認為,法院確定子女由誰撫養(yǎng),應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為標準。錢-亮對孩子的撫養(yǎng)能力、撫養(yǎng)條件明顯優(yōu)于經(jīng)濟條件不好的張-倩。另外,錢、張離婚時,法院也已調解,孩子由錢-亮撫養(yǎng)。該調解書對雙方當事人都有約束力。因此,他所表達的不能作為定案依據(jù)。因此,法院依據(jù)《》、《民事訴訟法》有關條款,駁回了張-倩的訴訟請求。目前,錢-亮訴自己撫育權遭侵害一案仍在審理中。(文中人為化名)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掉頭追尾事故責任認定
2020-12-08酒駕撞死人怎么判
2021-03-13贍養(yǎng)費能一次清嗎
2021-03-07外聘員工發(fā)生工傷單位怎么處理
2021-02-17結婚證在哪邊領比較好
2021-03-12勞動工傷基本賠償項目是什么
2020-12-20試用期不合格辭退入職體檢給報嗎
2021-02-24發(fā)錄用通知的注意事項
2021-01-19人壽險理賠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2020-11-26交通意外險與人身意外險有何區(qū)別
2020-11-11再保險公司有什么樣的問題
2021-03-18法律對保險合同的變更是怎樣規(guī)定的
2020-12-16違反保險合同應承擔哪些責任
2021-01-07交通事故傷人后保險公司理賠流程
2020-11-18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交納生育保險嗎
2021-01-06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是怎樣的
2020-12-06網(wǎng)上投保意外險得不到賠償怎么辦
2021-02-14訂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應當遵守的原則是什么
2021-03-10土地流轉和土地轉讓的區(qū)別是什么
2021-02-23民宅拆遷可以強制執(zhí)行嗎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