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該怎么界定故意傷害與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主觀上是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正在被侵犯的利益而產生的行為。而故意傷害主觀上是以傷害為目的。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正方防衛的法律特征
1、正當防衛是目的正當性和行為的防衛性的統一。
2、正當防衛是主觀的防衛意圖和客觀上的防衛行為的統一。
3、正當防衛是社會政治評價和法律評價的統一。
正當防衛的目的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觀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的性質。因此,正當防衛沒有法益侵害性,這是我國刑法對正當防衛的肯定的社會政治評價;正當防衛不具備犯罪構成,沒有刑事違法性,因此,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這是我國刑法對正當防衛的肯定的法律評價。在這個意義上說,正當防衛是排除社會危害性和阻止刑事違法性的統一。
故意傷害和正當防衛的起因是不一樣的,因為在面對不法行為侵害的時候,并不是說只能依靠于國家司法機關去懲罰對方的這種犯罪行為,其實在犯罪行為進行的過程當中,受害者可以行使正當防衛權,但一定要注意把握好尺度。
故意傷害重傷不賠償怎么判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后可以取保候審嗎
故意傷害罪致人毀容判幾年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被侵權人的范圍包括哪些
2020-11-20個人申請傷殘鑒定要什么手續
2021-02-25外貿出口程序是怎樣的
2021-02-16申請先予執行該怎么擔保?
2021-02-08如何預防留學生眾籌網絡詐騙
2021-02-20借條中既約定了逾期利息又約定了違約金該如何計算
2021-01-04合同債權的權能與特點有哪些
2020-12-20土地糾紛案有年限嗎
2020-11-17工業出讓土地是否可以轉讓
2021-03-10個人轉讓住房是否繳納土地增值稅
2021-02-08裁員補償扣掉五險一金嗎
2021-02-05解除合同賠償金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1-02-04企業有過錯工傷可以解除合同嗎
2021-02-20境外單位是否適用勞動法下的競業限制單位
2021-01-01事業單位勞動糾紛是否可仲裁
2021-01-02申請勞動局調解的期限是幾天
2021-02-07人壽保險合同履行地確定
2021-01-20城鄉居民自愿參保的應該怎么做
2020-12-11飛機延誤哪里申請賠償
2021-03-22合同生效后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是否確立
202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