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可以放棄撫養權嗎
女方是可以放棄孩子的撫養權的,放棄之后撫養權歸男方。
離婚時子女撫養權怎么判
(一)孩子不足兩周歲
兩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兩周歲以上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隨其生活,對孩子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或外孫孩子的,可作為孩子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孩子在十周歲以上
1、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孩子的意見。
2、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孩子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孩子的個人的意愿。
3、考慮孩子的意見并不是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才考慮孩子個人的意見。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可從其收入較高,有撫養能力和孩子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的理由來爭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以夫妻名義同居如何界定
2021-01-15工傷認定有哪些手續呢
2021-01-08無效合同有什么特點,合同無效有哪些原因
2021-01-18人身損害死亡賠償金怎么算
2021-03-09家庭婦女離婚后能要贍養費嗎
2021-01-11挪用公款罪如何認定
2021-02-05公司勞務分包給個人合法嗎
2020-12-29出國旅游保險選購要注意的點有哪些
2020-11-23人身保險合同的不可抗辯條款是什么
2021-03-23保險合同無效案例有什么規定
2020-12-17學生意外保險理賠的條件有哪些
2021-03-21外資保險公司因分立解散需要批準才能解散嗎
2021-01-06失業保險不領取以后還可以拿嗎
2021-02-08保險公司墊付方式是什么
2021-03-23保險上當后如何維權
2020-11-09兒童車禍理賠范圍是什么
2021-02-04論責任保險中第三人的保險金給付請求權有什么規定
2021-01-11精神病人自殺,保險公司應否需要理賠
2020-12-19土地承包的經營權的性質是怎么樣的
2020-12-01土地轉包合同協議
20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