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兩方都犯了重婚罪怎么解除
依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雙方都構成重婚的,其前一段婚姻關系可以起訴至法院進行解除,而后建立的兩段婚姻關系屬于無效婚姻,故不存在解除與否的問題。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已登記結婚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事實婚姻關系,或事實婚姻關系的一方又與第三人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關系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實婚姻關系,凡前一個婚姻關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無論其重婚行為是否構成重婚罪,均應解除后一個婚姻關系。前一個婚姻關系的一方如要求處理離婚問題,應根據其婚姻關系的具體情況進行調解或者作出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無效婚姻的解除
只要是無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之間也不具有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應當予以解除。
誰可以提出解除無效婚姻?根據《婚姻法》規定:
1、任何人發現無效婚姻,都有權檢舉和揭發;
2、當事人以及利害關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提出該婚姻無效;
3、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發現有無效婚姻的,應當主動依職權解除該婚姻。
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查明確實是無效婚姻時,應當收回被騙取的結婚證,宣告該婚姻無效,解除當事人之間的同居關系,并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及所生子女作適當處理。
利害關系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系人為申請人,婚姻關系當事人雙方為被申請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為被申請人。夫妻雙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請人。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雙方都構成重婚的,兩段婚姻關系都應該被解除,婚姻無效的同時要承擔刑事責任。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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