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比例
我們有婚后房產一套,剛賣了一套房產,有一子,我想要兒的撫養權。我工資收入較高,是另一方的2倍,房子首付和還貸基本都是我還。請問:離婚的話,我能拿到多少財產?
吉-安律師解答: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你的情況,雖然你的工資比對方高,但是工資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若是離婚的話,你們的財產應該協商,原則上可以分到共同財產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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