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中綁架罪有未遂犯嗎?
綁架罪有未遂犯,綁架犯罪有行為犯的特征,但也有繼續犯的特點。綁架行為完成以后,勒索財物或其他不法目的實現之前,扣押人質的行為仍在繼續當中,在此期間,無論是否提出勒索財物或其他不法要求,只要在勒索到財物或不法要求得到滿足以前,行為人良心發現,自動停止了犯罪,釋放了被害人,就應當成立中止。若行為人誤以為其行為敗露而放棄了繼續犯罪,應認定為未遂。
根據規定若是犯罪未遂此時會受到的刑事處罰是比較輕的,認定犯罪未遂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
2、犯罪沒有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綁架罪的量刑標準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犯本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根據刑法第239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
(2)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
(3)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綁架罪是行為犯,行為人只要實施了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行為,就應當立案偵查。
三、綁架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239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
(2)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
(3)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綁架罪是行為犯,行為人只要實施了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行為,就應當立案偵查。
一定程度上綁架罪當然也屬于典型的行為犯,因為并不是勒索到了錢財才能構成綁架罪,可是綁架罪具有繼續犯的特征,所以,要從嚴謹的司法角度上分析的話,當然在綁架罪當中也是包含犯罪未遂的。不過,受害者隨后一定要到公安機關報案。
犯綁架罪怎么判刑處罰?
綁架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綁架罪如何認定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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