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中止程序?
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終止指其不可能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當自然人死亡時,其民事行為能力終止。
民事行為能力:指民事主體能夠以自己的行為參加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地位和資格。
意思能力,是指自然人認識問題和判斷問題的能力。如果一個人能夠認識和判斷自己民事行為的后果,則其有意思能力。
根據自然人認識問題和判斷問題的能力,將自然人分為三個階段:已滿十八周歲的人,稱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十周歲的人,稱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已滿十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稱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這是劃分一個人行為能力的客觀標準,即年齡標準。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完全認識和判斷自己民事行為的后果,因此應對自己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只對與其認識能力、行為能力相適應的民事行為承擔責任,其他民事行為對其不產生法律上的后果。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行為能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勞動成年制,即法律規(guī)定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以自己的勞動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主要生活來源是指收入是否達到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以年齡作為判斷行為能力的標準,是一個客觀性標準;而人的認識能力和判斷能力是一個主觀問題。一個人即使超過十八周歲,若患有精神病,則其依然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按照人的精神狀態(tài)、精神疾病來判斷其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時,因為這涉及到一個公民的權利能力問題,所以必須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一,被申請宣告人必須是精神病人;二,必須經利害關系人申請;三,以法定程序宣告;四,必須由法院以判決的形式宣告。宣告或解除宣告一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都是要式行為。一個人被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后,若其經過治療后病愈,恢復行為能力,但是未經過撤銷宣告,則此時其所為行為屬于效力待定行為。
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終止指其不可能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當自然人死亡時,其民事行為能力終止。民事行為能力:指民事主體能夠以自己的行為參加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地位和資格。 勞動成年制,即法律規(guī)定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
拖欠貨款民事起訴狀
民事訴訟法解釋的內容有哪些?
民法總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純獲利合同是否有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掛牌公司如何分立
2021-03-18探望權如何中止
2020-11-20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已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向其他保證人行使追償權問題的批復
2020-12-19競業(yè)限制沒有補償還存在嗎
2020-11-15別墅地皮可買賣建房嗎
2021-01-15農村集體土地租賃期限有多長
2020-11-18干活慢會被辭退嗎
2020-11-29計算出口產品責任險應注意哪些事項
2021-03-01出境旅游意外保險怎么報銷
2021-01-26追討賭資被殺身亡,保險公司應否承擔理賠責任
2021-03-10保險合同期限屆滿或履行完畢是指什么
2021-03-24醉酒肇事逃逸,保險公司是否需要進行理賠
2021-02-03保險公司的押金會退還嗎
2021-01-14對保險公司注冊資本如何要求的
2021-02-02保險法司法解釋三對夫妻保單業(yè)務的影響有什么
2021-02-18保險經紀人哪些情況下會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2021-02-08總承包合同與分別承包合同有什么區(qū)別
2021-03-02雙方對于拆遷補償問題無法協商的如何處理
2020-12-31外遷女兒不能分取農村宅基地的原因
2021-02-27拆遷安置房名額指標可以轉讓嗎
20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