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前財產保全要提供什么
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一份。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材料。
3、訴前財產保全擔保書及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原件。
4、申請保全財產的具體線索。
5、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糾紛的證明材料。
二、訴訟特點
1、訴前財產保全具有快速、及時、簡便特點。民訴法規定對準予訴前保全申請的,人民法院應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并開始執行。這一措施的快速實施,可以更完整地避免利害關系人因糾紛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
2、訴前財產保全在適用效力上同訴訟保全一樣具有國家強制性。任何義務主體對人民法院制作的針對其財產的訴前保全裁定,都負有必須履行的責任,否則應受法律制裁。
3、訴前財產保全效力具有可變性和延續性。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被裁準后,就起訴或不起訴有選擇的權利。申請人若在裁定送達后三十日內未起訴,人民法院將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終止;訴前保全裁定的效力也可因被申請人提供擔保而終止;還可因生效法律文書執行完畢、原申請人在訴訟中撤訴獲準、實施訴前保全錯誤、申請人死亡沒有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等原因而終止。如果申請人向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保全裁定在受理法院繼續有效。
民訴法沒有訴前保全裁定有效期限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訴法若干問題意見第109條規定的是訴訟中財產保全裁定效力維持到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程序法和司法解釋沒有規定因申請人在訴前財產保全后三十日內起訴而應解除訴前保全或由審判合議庭另行制作保全裁定,立法愿意已賦予訴前保全的效力具有延續性。因此,訴前保全實施后,申請人在法定期間起訴的,該保全裁定繼續有效,其效力也應維持到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
4、被保全財產范圍的廣泛性。人們認為,能適用訴前保全的財產除有形財產即動產和不動產,如貨幣、車、船、鋼材、木材、房屋等外,還應有無形財產,如財產使用權、收益權、債務人到期債權及財產所有權派生出的其他財產權等都可以作為保全的對象,只是保全措施與有形財產的保全方式有所不同,如對債務人的到期債權的保全是限制履行,而不能對第三人的財產直接保全。
我國人民法院在辦理時,應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和遞交的證明材料進行核準,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的,應對這類案件的財產進行保全辦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如不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時,應駁回這類案件的申請。
交通事故財產保全申請書怎么寫?
財產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訴前財產保全程序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民法典婚姻編草案二審新變化
2020-11-17個人隱私發到網上犯法嗎
2021-01-04家暴多次可以離婚嗎
2021-03-10襲警罪與妨害公務罪的區別
2021-02-13沒有結婚算騙婚嗎
2021-01-28怎樣通過申請支付令來要債
2021-02-15借貸糾紛夫妻是否共同賠償
2020-11-15怎么判定合同真偽
2021-01-28壽險投保前應該做哪些準備
2021-01-17投保壽險時應注意什么,壽險的保險金怎么給付
2021-03-02什么情況下壽險公司會拒賠
2021-02-12人身保險合同的特征及主要條款有哪些
2020-12-02夫妻離異配偶附加險無效怎么維權呢
2021-01-27愛車被冰雹砸成麻臉車險怎么賠
2021-02-22保險代理人的職能有什么
2021-01-03機動車第三者責任應當怎樣認定
2020-12-09保險受益權的法律性質
2020-12-12安置房上市交易要補土地出讓金嗎
2020-11-19農村開荒地能不能流轉
2020-12-14營業房拆遷補償如何評估
2021-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