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前財產保全前后有什么要求?
第一,必須情況緊急,如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將會使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難以彌補的損害。
第二,申請人必須同時提供擔保,且提供擔保的數額應相當于請求保全的數額。]
第三,申請人必須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起訴,否則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與訴訟財產保全相比,訴前財產保全的操作過程大致是相同的,但在以下幾方面有其特殊性:
第一,人民法院只能應利害關系的申請采取保全措施,而不能依職權采取保全措施。
第二,應由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請人的申請后,應當按照訴前財產保全的金額并參照《民事訴訟法》關于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決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第三,人民法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后,均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1.財產保全提起的主體不同。訴前財產保全,只能由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發動訴訟財產保全的主體有二,一是民事訴訟當事人,二是人民法院。 [1]
2.財產保全提起的時間有別。訴前財產保全發生在訴訟發生之前。訴訟財產保全,則是在訴訟發生之后。
3.財產保全的前提條件不同。訴前財產保全的前提是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訴訟財產保全的前提是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前者的前提比后者的前提更緊急。
4.法律對提供擔保的要求不同。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訴訟財產保全,是“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只有法院責令其提供擔保的時候,申請人才提供擔保。
5.法院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的時限不同。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后48小時內作出裁定;對訴訟財產保全申請,人民法院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對情況不緊急的,則可以在48小時之外作出裁定。
6.財產保全措施解除的條件不同。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不起訴的,法院應當主動解除財產保全;對訴訟財產保全,則是以被申請人是否提供擔保為條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被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則實施保全措施。
訴前財產保全首先需要根據相關的事實情況向法院進行申請,法院認為有必要進行財產保全,那么就會通過相關的申請,然后凍結雙方中有爭議的相關財產。一般是在債務糾紛之中或者是在夫妻之間需要離婚的時候,都會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民事訴訟財產保全費收費標準
訴前財產保全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資料?
駁回財產保全復議怎么辦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情勢變更的發生時間
2020-12-14征地公示出了多久會拆
2021-01-24精神傷殘等級賠償標準是多少
2021-01-13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賠付標準
2021-01-01損壞他人名譽罪怎么判
2020-12-23勞動爭議仲裁與勞動監察有哪些區別
2021-03-05律師要收多少代理費
2021-02-162020金融消費者權益如何保護
2020-11-26商標侵權怎么怎么處罰
2020-11-30如何轉移婚內財產,轉移婚內財產有效嗎
2020-11-11離婚后繼父有權探望繼子嗎
2021-01-06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權?
2020-12-25退休工資的老人是否能要贍養費
2020-11-30遺囑繼承的房產出售后交哪些費用
2021-02-23房產抵押擔保是否必須公證
2021-01-12房產證抵押貸款所需的條件有哪些
2020-11-14房屋抵押擔保有時效性嗎
2021-01-02股權轉讓需要承擔債務嗎
2020-12-08格式合同有什么特殊性
2021-02-12受賄刑事申訴狀模板
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