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定駁回起訴的情況有哪些
1、主體不適格;
2、被告不明確;
3、沒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
6、有仲裁協議的;
7、屬于勞動爭議的;
8、離婚及收養關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訴條件的;
9、重復起訴的。
二、駁回起訴訴訟費會退么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對第一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三、駁回起訴后能否再起訴嗎
可以再起訴。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2條:
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訴的,如果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7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錯誤的,應在撤銷原裁定的同時,指令第一審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查明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駁回起訴裁定有錯誤的,應在撤銷原裁定的同時,指令第一審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人民法院立案大廳在收到當事人的起訴之后,需要在7日之內做出決定。經過審查若符合起訴條件,那么通知當事人立案。但要是不符合立案條件的話,則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要是原告方對裁定不服的,那么還可以提起上訴。至于駁回起訴,這是立案后審理審結前作出的,對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適用駁回起訴。
駁回起訴是否導致訴訟時效中斷
民事訴訟駁回起訴還收費嗎
裁定駁回起訴的上訴期限是多久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農民工工資擔保保證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2021-02-19將小說改編成動漫出版都需要什么授權
2021-01-10電子商務法如何監管電商平臺
2021-03-15國家法律對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有何規定?
2021-01-10網絡名譽侵權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2021-02-20婚內協議書需要公證嗎
2021-03-05商業銀行可以不經營辦理國內外結算業務嗎
2021-03-16太原市樓間距規定
2021-02-26什么樣的公司不簽勞務合同
2021-03-13公司被收購能辭退孕婦嗎
2021-02-15“消費養老”真能夠對老年人進行養老嗎
2021-03-07家庭財產保險的保險責任
2020-11-10旅游意外保險常識及境外旅游保險理賠
2020-12-05法院判賠精神損害,保險抗辯按序賠償
2020-12-24疲勞駕駛保險賠償嗎
2021-01-30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寫,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時需要注意什么
2021-01-06土地出讓算土地使用權嗎
2021-01-04土地轉讓金怎么算
2020-11-20福州房屋拆遷補償方式與計算方法
2021-03-13農村宅基地拆遷如何補償呢
202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