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推薦】容城縣律師 松山湖律師 滿城縣律師 雞澤縣律師 樊城區律師 豐潤區律師 淶源縣律師
隨著法律意識的增強,在案件審理中就出現了很多當事人在一審答辯期間并未提出管轄異議,后續訴訟程序中卻提出管轄異議的情況。那么,多名被告的管轄權異議裁定的法律依據有哪些呢?小編就此問題做出解答。
一、管轄權異議
學術界主要有三種定義:第一,是指在民事訴訟中,本訴被告對受訴法院對本案的管轄權提出的質疑;第二,是指當事人認為受訴法院或受訴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對案件無管轄權時,向受訴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轄的意見和主張;第三,是指當事人提出的,認為受理案件的第一審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的意見或主張。這些定義爭議的焦點在于對其主體、客體范圍的界定上。筆者認為對管轄權異議的主體應采廣義的概念,因為管轄權異議制度的設置,在于監督法院行使管轄權的職權行為,以保證作為訴訟開端的管轄制度正常運作,使程序正義在訴訟中的各個環節得到實現,而非單為某一方當事人創設某項權利;而對管轄權異議的客體,則要從訴訟經濟的角度考慮作出相應的限制,排除當事人對指定管轄和法院依職權移送管轄的異議,即管轄權異議的客體包括地域管轄、級別管轄、依當事人申請的移送管轄和管轄權轉移,而這些管轄規則都發生在第一審程序中。
二、多名被告的管轄權異議裁定的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并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
第三十九條 人民法院對管轄異議審查后確定有管轄權的,不因當事人提起反訴、增加或者變更訴訟請求等改變管轄,但違反級別管轄、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發回重審或者按第一審程序再審的案件,當事人提出管轄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審查。
綜上所述,關于多名被告的管轄權異議裁定的問題,在多部法律中都做出了規定,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中的相關法律法規,只有熟悉這些法律法規,才能在法律案件中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管轄權異議提出時間是多久
管轄權異議裁定期限是多久?
移送管轄和管轄權轉移有什么區別?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如何分辨交通違法短信的真假
2021-02-21工地自用儲存柴油公安部門如何處罰
2021-01-03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有按期送達可以撤銷嗎
2020-12-10勞務派遣合同怎樣簽
2021-01-05勞動糾紛可以凍結公司基本賬戶嗎
2021-02-18違反壽險免責條款會有什么后果
2020-12-31也談無證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否屬強制保險范圍
2021-02-02交通事故一審后保險公司上訴,原告投訴有用嗎
2020-12-11保險法定受益人具體是指哪些人員
2020-12-19公證保險賠償索賠注意事項
2021-01-02被保險人在索賠中的權利和義務
2020-11-12土地承包經營權如何排除妨害
2020-12-21什么是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如何計算
2021-02-01土地轉包
2021-03-21雙方對于拆遷補償問題無法協商的如何處理
2020-12-31城市房屋拆遷與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有什么區別
2021-03-11中山東區拆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和報廢警報器、控制終端等設備審批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1-03-19離婚后是否還能分房屋拆遷補償款
2021-02-05農村拆遷補償款需要每個人都要簽字嗎
2021-02-05準遷證一般幾日可以拿
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