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推薦】建鄴區律師 唐縣律師 寮步鎮律師 南市區律師 邱縣律師 高新區律師 吳中區律師
在我國的民事訴訟案件中,通常分為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幾個環節。作為民事訴訟的主體,雙方當事人應該遵守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審判的各個環節中都有時間規定,而大家知道民事訴訟起訴到判決要多長時間嗎?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相關的法律內容。
民事案件要在多長時間內結案
一、一審普通程序案件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二、一審簡易程序案件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三、二審對判決的上訴案件
二審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四、二審對裁定的上訴案件
二審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五、再審案件
1、審查時間: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2、審理時間:適用一審程序的,按一審程序的時間確定;適用二審程序的,按二審程序的時間確定。
六、執行案件
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執行完畢。如果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
1、 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通過上文的詳細內容,我們了解了民事訴訟起訴到判決要多長時間。民事訴訟案件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見的,可能小至生活中的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矛盾,大致財產糾紛可能需要打官司處理。那么在進行民事訴訟案件的時候,每個過程都有處理時間規定,詳情可以關注上文,如果需要更多幫助,可以聯系我們律霸.
民事訴訟特別程序有哪些?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河道整治拆遷的紅線范圍
2021-03-04什么是刑事上訴,刑事案件上訴程序是怎樣的
2020-12-22辦酒廠需要達到什么條件
2020-11-23企業法人分支機構提供保證的有效情形
2021-01-13申請破產法人個人債務還用還嗎
2020-12-07結婚有哪些正常收費
2021-03-08江蘇省高院管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有什么范圍
2021-03-13個人婚前財產的證據如何保存
2021-02-19無效合同內部分承諾是否有效
2020-11-21遭受家暴如何取證維權
2021-02-22中介賣房有哪些侵權現象
2021-02-21勞動調解有時間規定嗎
2021-03-10什么是保險的保額
2020-12-26交警調解保險公司不出面怎么辦
2021-02-09交強險實施后車禍是如何進行賠付的呢
2020-11-28買二手車保險沒轉怎么辦
2021-02-03財產保險索賠有沒有時間限制
2021-03-10愛車被冰雹砸成麻臉車險怎么賠
2021-02-22如何確定保險價值
2020-12-24地鐵拆遷城中村的拆遷補償可以參考城市房屋嗎
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