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自愿放棄探視權具備法律效力么
父母的探視權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剝奪,也不得放棄。《婚姻法》第38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另外,從婚姻法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規定的措辭來看,探望權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中止,不存在可以由離婚雙方協議放棄的可能。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一方自愿放棄探視權有沒有法律效力”問題進行的解答,一主自愿放棄探望權的是屬于個人的行為,而探望權是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剝奪的,自愿放棄人再行使探望權的,應該獲得支持。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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