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望權受阻如何救濟
探望權一般從雙方協議離婚或法院判決離婚生效之日起便自動享有,任何個人或單位非經合法程序,不得干擾、阻撓探望權的正當行使。
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可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進行說服、教育或警告,對拒不服從者可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但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本身進行強制執行。
二、祖母是否有對孫子的探望權
探望權是指離婚后未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依法享有的在一定時間,以一定方式探視、看望子女的權利。探望權是法定的權利,是以法律形式對親情交流和維系的保障,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預。享有探望權的主體是離婚后未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親或者其他對未成年子女負擔撫養、教育義務的法定監護人。
根據我國《婚姻法》有關規定,配偶生有子女后離婚的,子女無論隨父親或母親生活,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于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協助一方拒不履行協助義務的,探望人可申請人民法院采取強制措施。對探望權不履行義務的,可以強制執行(拘留或罰款)。
但是,我國《婚姻法》規定探望權享有的主體為子女的父母,而沒有直接規定爺爺或者奶奶(隔代)的親屬的探望權。
然而,在具體個案中,正確的行使探望權(隔代)能更好地與子女溝通和交流,減輕子女的家庭破碎感,促進子女身心健康成長,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8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探望權不僅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義務,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應該為對方看望子女提供方便和機會,盡量不要給孩子幼小的心靈蒙上過多的陰影。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我們在探望孩子的時候探望權受到了阻礙,我們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這個時候可以由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如果對方不服從可以進行拘留罰款。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承諾生效的原則是什么
2021-03-04雇傭關系屬于連帶責任嗎
2020-11-17如何舉報保健用品虛假宣傳
2020-11-10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賠償應該怎么辦
2021-01-25學校是否有權強制學生上晚自習
2020-12-29子公司是否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
2021-01-22單位與個人簽訂勞務合同需注意什么
2021-03-15保險索賠過程中需要注意什么事項
2020-12-05如何申請飛機延誤賠償
2020-11-13飛機延誤險賠償條件是什么
2021-02-07公司為勞動者投保團體人身保險誰是被保險人
2021-02-17再保險合同的分類具體有哪些呢
2021-03-22保險合同生效程序
2021-02-25人身保險合同
2021-03-08對新保險法修改中兩個問題的探討
2021-02-26保險批單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2021-03-24財產保險合同的概述有哪些內容
2021-01-12保險合同理賠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2020-12-19安全責任事故保險拒賠的理由
2020-11-11汽車被盜,保險公司有義務把車從外地取回來嗎
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