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自書遺囑的效力是怎樣的
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被繼承人訂立數份遺囑的,如果遺囑的內容有沖突的,一般是以被繼承人最后訂立的遺囑為準的。
相關法律規定
第二十條?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第二十一條?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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