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逃逸后判刑多久
交通肇事后逃逸,一般認定為全責,致人死亡的涉嫌交通肇事罪,法律規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關于逃逸行為的法律性質
一是“罪后表現說”,認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傷的被害人后來又死亡,這二者之間是互相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為的繼續,死亡是重傷后在特殊情況下的必然結果,行為人對被害人可能進一步引起的后果可能有希望或放任之心,但這一心態沒有與進一步的行為相聯系,也就沒有獨立意義,或者說,逃逸的實質是行為人在趨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使肇事結果進一步加重的條件;
二是“獨立行為說”,認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為是獨立的犯罪行為,因此應實行數罪并罰或者按吸收犯處理;
其三是“分別情況說”,認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對待,如果是在過失支配下進行的,就不是一個獨立的犯罪行為。如果是在新的放任的故意支配下進行的,就是一個獨立的犯罪行為。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以上就是相關回答,發生了交通肇事后應該立即停車然后檢查傷員的情況,要是有人受傷的,必須立即撥打120求救電話,最愚蠢的方法就是撞了人過后還逃逸了,這樣的做法不僅不能洗脫自己的罪名還加重自己的處罰。如果還有其它法律問題可以咨詢律霸網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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