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執行
遺囑的執行是指在遺囑發生法律效力以后,為實現遺囑人在遺囑中對遺產所作出的積極的處分行為以及其他有關事項而采取的必要行為。遺囑一般由遺囑繼承人來執行。但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遺囑人也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負責執行遺囑。
遺囑執行人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囑人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執行遺囑時,應當按照遺囑人的意愿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遺囑執行人如為法定繼承人,則該繼承人不得拒絕;若指定的遺囑執行人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則只有該人同意承擔遺囑執行的義務時,才為遺囑執行人。遺囑人在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時,遺囑應由繼承人執行。繼承人為多人時,則共同為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也可以共同推舉一人或幾人作為代表執行遺囑。
拒絕執行遺囑怎么辦
遺囑執行人負責保管遺產,并有權提起關于排除妨害繼承的訴訟以及參與有關的訴訟活動。如果遺囑人生前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者執行人拒絕接受,或者執行人不稱職,則可以由全體繼承人參加執行遺囑;也可以由利害關系人申請,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銷遺囑執行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遺囑執行人可使遺囑人的遺囑依法得以完全實現,同時可以使遺產的分割得以順利進行,避免紛爭。除遺囑中另有特別規定外,遺囑執行人可執行下列事務:
(一)查明遺囑是否合法真實;
(二)清理遺產;
(三)管理遺產;(四)訴訟代理;
(五)召集全體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公開遺囑內容;(六)按照遺囑內容將遺產最終轉移給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
(七)排除各種執行遺囑的妨礙;
(八)請求繼承人賠償因執行遺囑受到的意外損害。
如果遺囑執行人拒絕執行遺囑,在這種情況下遺囑執行人是可以更換的,換由其他人來執行遺囑,進行遺產的分配。希望以上資料可以解決您目前的問題,如果您的問題比較復雜,我們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前來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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