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師是否有回避的情形?
律師有回避的情形。
《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第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師應當告知委托人并主動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繼續承辦的除外:
(一)接受民事訴訟、仲裁案件一方當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師是該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師是該案件被害人的近親屬的;
(三)同一律師事務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訴訟案件或者非訴訟業務當事人的對方當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業務的;
(四)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務關系,在某一訴訟或仲裁案件中該委托人未要求該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其代理人,而該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該委托人對方當事人的代理人的;
(五)在委托關系終止后一年內,律師又就同一法律事務接受與原委托人有利害關系的對方當事人的委托的;
(六)其他與本條第(一)至第(五)項情況相似,且依據律師執業經驗和行業常識能夠判斷的其他情形。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發現存在上述情形的,應當告知委托人利益沖突的事實和可能產生的后果,由委托人決定是否建立或維持委托關系。
委托人決定建立或維持委托關系的,應當簽署知情同意書,表明當事人已經知悉存在利益沖突的基本事實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以及當事人明確同意與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建立或維持委托關系。
二、可以申請回避的三種情形:
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
本案的當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單獨請求權第三人和無單獨請求權第三人。
當事人是實體權利的享有者和義務的承擔者,只能以當事人的身份參加訴訟,而不能以當事人的辦案人員的雙重身份出現,所以必須回避。
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是指本案當事人或訴訟代理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而且,客觀上還存在著其本身與案件存在某種事實上的利害關系,因此必須回避。
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即案件的處理結果直接或間接地涉及到審判人員自身的利益。
這種利害, 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也可能是事實上的利害關系。
3.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
其他關系,指除以上關系以外的其他關系。
作為一名律師不僅僅需要過強的專業知識,還需要更加靠譜的人格品行和行業素養,才能贏得客戶的信任和更多業務的往來。我們在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時,也要選擇更專業和可靠的律師,保證自身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的維護和獲取,加快處理事情的速度。
民事訴訟法回避對象有哪些?
民事訴訟程序中的回避方式有什么?
醫療糾紛訴訟怎么請求回避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周宗江律師,宜昌人,武漢大學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從2006年開始從事專職律師工作至今,宜昌市規范化建設示范所---湖北楚賢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副主任,國家注冊律師執業證號14205200710799916。 周宗江律師,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和扎實的理論功底,頗具匠心,成功辦理了大量民、商、刑事訴訟案件和非訴法律事務,是一名值得信賴的好律師。 民商事方面包括合同法、債權債務、侵權賠償、婚姻繼承、公司法、 財產糾紛處理、房產建筑、勞動法、保險法、知識產權法等領域,累計代理案件數百宗,均取得了委托人的好評,執業15年來無投訴,不少案件被各大媒體報道。為一些企事業單位擔任法律顧問,提供了優質的非訴訟法律服務。其中不乏重大疑難法律事務,如為一宗標的達數億元的合同糾紛案件提供法律服務,為委托人避免過億元經濟損失;如為湖北首例鄉村道路缺陷交通事故案6名遇難者家屬狀告當地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取得勝訴等。 刑事方面,代理了一批刑事辯護案件,較好的維護了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為被告人實現了無罪、免處、緩刑、取保候審、減輕或從輕處罰。 周宗江律師為人誠實守信,工作認真負
人事爭議的組織機構有什么
2020-11-15涉外婚姻該如何辦理結婚證
2021-03-10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有哪些積極意義
2021-03-25合同不見了可以仲裁嗎
2020-11-13勞動合同模板的內容是如何的
2021-02-17乙方沒有履行租房合同怎么辦
2021-02-23如何通過支付令追債
2021-02-03勞務合同中的免責協議有效嗎
2020-11-22婚前財產分割法律怎么規定
2020-12-09學生在校意外摔倒學校負什么責任嗎
2021-03-16實習期被公司開除有補償嗎
2021-02-06勞動糾紛加班費可以要幾年的
2020-12-22壽險理賠有哪些流程,它的保險金又是怎樣給付的
2021-02-03人身意外險的內容
2020-12-17保險合同的非要物性是什么意思
2021-03-10人身保險合同的形式可以有哪些
2020-11-17在什么情況下人身保險合同的效力會終止
2020-12-24保險合同約定不明 超規用藥全額理賠
2021-03-01交通事故保險能賠多少錢
2021-02-28怎樣提高保險理賠效率
2020-12-01